湘三调办发〔2018〕5号
各市州、县市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,省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:
《湖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、内设机构及人员组成》已经省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原则同意,现予印发。
湖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8年10月26日
湖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、内设机构及人员组成
一、主要职责
湖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(以下简称“省三调办”)在湖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决策部署,具体负责全省第三次国土调查的组织实施。主要职责如下:
(一)负责湖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,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工作;
(二)负责全省第三次国土调查组织、协调、督促、检查等工作,负责市州、县市区第三次国土调查实施方案的备案并指导组织实施;
(三)编制省级实施方案、年度计划、经费预算等;
(四)制定全省第三次国土调查有关文件、制度和技术规程、规范等;
(五)统一组织建设国土调查初始库;
(六)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调查;
(七)组织开展业务培训、新闻宣传等工作;
(八)组织调查、调解跨市州土地权属争议,草拟处理意见;
(九)负责核查市州、县市区国土调查成果;
(十)建设省国土调查数据库及全省数据分析与共享服务平台,汇总、分析、上报全省国土调查成果;
(十一)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内设机构
(一)综合组。负责政策研究、文件起草、资金预算、会议组织、文电处理、材料综合、宣传培训、协调联络、组织第三方评估等日常工作。组长:谢潇波。
(二)专家咨询委员会。负责重大技术问题的咨询论证。主任:彭悦(聘)。
(三)基础数据组。负责影像、图件、界线等基础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分发工作。统筹保密工作。组长:郭峰濂。
(四)野外核查组(市县指导组)。指导开展全野外核查、“互联网+”在线举证工作。组织核查外业调查成果。组长:罗曼娟。
(五)权属调查组。指导各地权属调查工作,协调不动产登记衔接工作。组长:冯建平。
(六)耕地调查组。指导开展耕地细化调查、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。组长:柳杏辉,蒋平(省农业农村厅)。
(七)专项调查组。组织开展开发区土地利用、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界线调查工作。指导开展城镇低效用地、农村空心房等各类专项调查。组长:李晓蓉、罗铁军。
(八)成果核查组。组织国土调查初始库建设。负责全流程国土调查质量控制。组织核查各级数据库建设成果。负责全省国土调查最终成果的检查、验收、汇总、上报、分析、出版等工作。组织开发全省数据分析与共享服务平台。组长:陈建军(兼)。
(九)监察组(资金监管组)。负责行政效能监察和预算编制、设备采购、服务采购、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。组长:苏向荣、王楚。
(十)技术指导组。负责研究制定技术方案、规程、规范等工作;负责全省技术指导工作;参与成果核查、业务培训等工作。组长:赵强(兼)。
三、人员组成
(一)主 任:颜学毛
(二)常务副主任:陈建军
(三)副主任:王 群、刘 斌、刘冬春、辛建鑫、汪泽秋、林目轩、赵 强
(四)成 员:王 楚、冯建平、向洪普、孙铁军、苏向荣、李贵仁、李晓蓉、陈志军、罗 虹、罗铁军、罗曼娟、周星耀、柳杏辉、贺 正、贺安生、郭峰濂、董明旭、董振亚、蒋 平、程 纲、谢潇波、魏军才
办公室人员及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如岗位有变动,报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,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,不另行文。